滨江豪园三期低压电缆采购
发表日期:2021-7-29浏览次数:61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1802270101-BK-001
一、工程名称:滨江豪园项目三期低压电缆采购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经备[2018]123号 |
(2)投资额 :62342万元 |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北路以西、赣江中路以北地块 |
(4)建设规模:/ |
(5)结构类型:/ |
(6)质量等级要求:满足《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T11-2016)和《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DB32/T3963-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实施期新出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有),如有不同以其中要求高的标准为准 |
(7)交货期:以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后的10日内 |
|
(8)招标范围:低压电缆采购 |
三、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
工程名称 |
招标 内容 |
估算造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1 |
滨江豪园项目三期低压电缆采购 |
低压电缆 |
310 |
/ |
申报一名 项目负责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能覆盖投标产品。
3、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的投标。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1、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特别提醒:
①因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管理系统在机房升级维护中出现异常情况,请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②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③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④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常州开标大厅系统”,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 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⑤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⑦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六、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1年 7 月 29 日至2021年 8 月 3 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 7 月 29 日至2021年 8 月 12 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 3 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标人:常州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花港路 9 号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楼A区701 |
联系人:朱经理 |
联系人:刘工、黄工 |
电话:0519-86392998 |
电话:0519-8560066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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