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垃圾直运采购项目
发表日期:2021-12-28浏览次数:3695
一、项目编号:ZZCJC-2021024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生活垃圾直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俊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556号5幢606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29699.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8053972XF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校园生活垃圾直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校园生活垃圾直运采购项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592亩,建筑面积26多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700多人。本项目采购内容需直运学校生活垃圾至政府指定处置终端处置。 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方需求确保直运车辆的安排,确保车辆整洁、生活垃圾直运及时; 2.进校作业人员要文明作业,不在校园内做与垃圾直运无关的作业,生活垃圾直运结束后确保垃圾桶周边及道路无垃圾抛洒; 3.采购方寒暑期放假或遇有重大活动,须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加直运次数、变更直运线路、时间等。 4. 垃圾清运包干,每日上午8点以前完成校区内指定地点垃圾桶所有垃圾的直运服务工作(寒暑假按实际情况直运及收集)。供应商不得在直运途中处理学校之外的垃圾直运任务。 5.供应商安排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为本项目全职固定车辆及人员。供应商须配备代班车辆和驾驶员,以便作业车辆因故障或发生事故时,不影响清运作业。若驾驶员不服从采购方安排,供应商须3天内更换驾驶员。 6. 每天除直运学校生活垃圾以外,供应商的车辆应协助收运采购方扫地车收集的道路上的落叶及学校少量KT板,KT板由采购方工作人员协助装车。 7.供应商应自行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办理好本地环卫、城管等部门相关手续,采购方概不负责。 8.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9.供应商在工作时,应充分考虑高校的特殊性,严格遵守校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校方的正常教学与生活。作业过程中因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方无关。 10. 供应商每日直运服务必须空车进校,不将任何生活垃圾随车带入学校,清理各收集点桶内生活垃圾,清理干净无剩余生活垃圾。 11.供应商每直运服务一车生活垃圾至处置终端,需提供给采购方一份由处置终端出具的过磅记录(复印件)。 12. 必须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服务时间:2022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12个自然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顾军东、黄丽琴、邵致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单位须按其中标金额的0.8%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 3000 元的,按人民币 3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8633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幢A区7楼
联系方式:13861012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杨
电 话:13861012565